申请ISO 50001认证的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照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及相应的《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且正常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织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能源管理方面要求的信息(适用时);织承诺获得认证后发生与能源有关的重大事故将及时向认证机构报告。
企业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益处:有利于促进国家能源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实施;能够科学的强化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组织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改善环境绩效;有利于组织将节能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能源管理绩效评价,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有利于及时发现能源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结果不清楚等问题,为建立和完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能源管理体系结构提供保障,增强能源安全性。
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已于2009年3月11日发布,于200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国家财政部等十二部委联合下发的《万家企业低碳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万家企业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源管理体系。鼓励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轻工、纺织、机械制造等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2012年,已经将电子电器行业列入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试点范围。
该文件主要与ISO 9001(质量管理)和ISO 14001(环境管理)保持大的兼容性。ISO 50001将会提供以下帮助:将能源效率纳入管理办法的框架中;更好地利用现有能源消耗资产;制定标准、测量、记录和报告能源强度改进及其预计的对削减温室气体(GHG)排放量的影响;能源资源的透明管理和交流;能源管理的佳做法和良好的能源管理行为;评估并确定新能源效率技术的实施和其顺序;通过供应链促进能源效率的框架;和温室气体排放削减计划有关的能源管理改进。
能源管理体系中,范围的概念侧重于能源利用的系统、过程。 能源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可包括: 全部 能源管理 活动、能源利用系统、过程,各类设施、设备的 能源消耗,各种 能源管理 制度、 能源管理 措施等。范围可包括多个边界,如合成氨企业中能源利用的过程可包括造气车间、合成车间等多个管理部门,每一个管理部门可认为是一个边界。
多场所组织的 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应描述到每个场所的特定信息(如名称和地理位置等),及该场所 能源管理控制下的具体活动。必要时,应分别描述特定场所的信息,并且使具体活动与特定场所信息形成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