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营业务一般须属于下述规定的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校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农业与农村;航空与航天;地球、空间、海洋工程;核应用技术。
2011年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微型企业做了划分标准,主要是结合行业的特点,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来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依据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额和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的特点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三种类型。
科技型小微企业应该是创新能力比较强、发展速度比较快的小微企业,具体符合四个标准:要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从事研发创新活动;要有一定比例的科技投入,研发创新有经费保障;企业要有科技创新成果,有专利技术、软件产权或者科技创新产品等等,形成核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