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5-01-23 06:20:42 [举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a) 享有知情权,审批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收取材
料的清单进行公开;
b) 有权了解审批机关审批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c) 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d) 在审批机关未作出行政许可前,有权撤回审批申请;
e) 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建立了“分级管理、交叉监督、逐级审核、资质退出”4项监管运行机制和“现场检查、视频检查、定期监测、危废管理、整改报告和信息公开”6项管理制度。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按照季度、月、半月要求开展至少1次现场检查,各级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级联动,形成合力。
山东省在固废智慧监管平台中搭建完善了视频监控模块,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实时监控。在数字化建设上,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通过设置条码扫描、云端储存,开展WMS管理系统协同可视化管理等方式,全面提升信息化监控能力。
标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