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收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并应确保:产品要求得到规定;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发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组织在接收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而代之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异同
ISO9001与ISO9004在架构上很相似,其设计方法标准均为过程方法,因此两者能够很好的兼容。两个标准都属于ISO体系,都遵循共同的ISO管理原则。ISO9004的适用范围比ISO9001大,ISO9001适用于组织内部的低要求,而ISO9004则在更宽的范围使用,ISO9004旨在改进组织的总体绩效,要求更高,适用于不满足iso9001效果的管理者。两种标准可同时使用无冲突。
ISO体系申请条件
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部门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质量稳定指的是产品在一年以上连续抽查合格。小批量生产的产品,不能代表产品质量的稳定情况,正式成批生产产品的企业,才能有资格申请认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或符合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这里所说的标准是指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是否符合标准需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和批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抽样予以证明。生产企业建立的质量体系符合GB/T19000-ISO9000族中质量标准的要求,建立适用的质量标准体系(一般选定ISO9002来建立质量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